北京双线主机(119.161段)需履行联网单位备案的通知
 

尊敬的用户:
    
    接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通知要求,所有位于北京119.161段的用户均需履行《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》登记,否则网站可能被公安通知关闭,用户需将所需资料(申请表及相关材料,详见附件下载)打印并填写后通过快递和Email方式提交到指定地址以便完成备案手续,详情如下。


   判断网站否需要备案
        可开始-运行,输入ping www.您的域名.com,若返回IP以119.161开头,则需要备案,否则不需要履行本备案。

   需快递以下材料:
    1)《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2份(共3页,需手写填表 ,然后签字盖章,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
    2)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2份(共3页,签字,盖章,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!)
    3)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(仅企业或单位需要,个人用户不需要)
    4)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(个人用户直接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)


    快递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H座703室
    收件人写:王静
    电话:010-84406918
    邮编:100028 


   需将以下材料需要发送到Email信箱(vanness@west263.com):
 
   1)《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扫描件1份(打印,手写填表,盖章之后进行扫描)
   2)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1份(打印,签字,盖章之后进行扫描)
   3)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;(仅企业或单位需要,个人用户不需要)
   4)法人身份证件扫描(个人用户直接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)
   5)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扫描件( 非经营性ICP通过工信部ICP备案系统网上备案的,可以进入系统抓取显示本公司备案信息的页面,截屏打印,公司用户请加盖公司公章作为证明);备案查询地址:   http://sccainfo.miitbeian.gov.cn/icp/publish/query/icpMemoInfo_showPage.action)


    填写统一用黑色签字笔,请勿涂改!快递和扫描件都需要提交,不是二选一。


    希望用能能高度重视此事,积极配合,避免因手续不全而使网站受到影响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附件:北京市公安局联网单位备案材料.rar  , 备案期限:2010年1月10日。


7*24小时电话:186114426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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