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用户:
接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通知要求,所有位于北京119.161段的用户均需履行《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》登记,否则网站可能被公安通知关闭,用户需将所需资料(申请表及相关材料,详见附件下载)打印并填写后通过快递和Email方式提交到指定地址以便完成备案手续,详情如下。
判断网站否需要备案:
可开始-运行,输入ping www.您的域名.com,若返回IP以119.161开头,则需要备案,否则不需要履行本备案。
需快递以下材料:
1)《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2份(共3页,需手写填表 ,然后签字盖章,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
2)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2份(共3页,签字,盖章,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!)
3)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(仅企业或单位需要,个人用户不需要)
4)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(个人用户直接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)
快递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H座703室
收件人写:王静
电话:010-84406918
邮编:100028
需将以下材料需要发送到Email信箱(vanness@west263.com):
1)《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》扫描件1份(打印,手写填表,盖章之后进行扫描)
2)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》1份(打印,签字,盖章之后进行扫描)
3)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;(仅企业或单位需要,个人用户不需要)
4)法人身份证件扫描(个人用户直接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)
5)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扫描件( 非经营性ICP通过工信部ICP备案系统网上备案的,可以进入系统抓取显示本公司备案信息的页面,截屏打印,公司用户请加盖公司公章作为证明);备案查询地址: http://sccainfo.miitbeian.gov.cn/icp/publish/query/icpMemoInfo_showPage.action)
填写统一用黑色签字笔,请勿涂改!快递和扫描件都需要提交,不是二选一。
希望用能能高度重视此事,积极配合,避免因手续不全而使网站受到影响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附件:北京市公安局联网单位备案材料.rar , 备案期限:2010年1月10日。